铁血英左人 西欧南桐排列组合

弗朗西斯决定去死(中)

all仏   主英仏这篇主独仏  前篇见集合  ABO(私设18岁分化)


 

   路德维希·贝什米特公爵在画布上调着色,想要勾勒出弗朗西斯的面容,夕阳溜进了窗子,蹑手蹑脚的把金粉泼在画上。的确,他想,只有阳光织入黄金,才能调出弗朗西斯的金发,否则是难以画出神韵的。


    路德维希曾疯狂地迷恋过弗朗西斯,简直到了荒唐的地步。在伊顿读书的时候,在未分化的时他们住同一个宿舍。弗朗西斯自负美貌,又常年卧病,因此,蔑视他的人总诅咒他分化为一个omgea,好滚出伊顿安心做个除了漂亮一无是处的装饰品与金丝雀。可弗朗西斯有着一手好剑术与一流的马术。他紫罗兰色的眸子总是对任何事都流露出漫不经心的神情,可却能把事情做得出奇的好,以至于他用来打发时间的诗歌与表演大获成功。他先是在报纸上发表了数篇跨炙人口的诗篇,又参与了业余戏剧社,登台表演,取得了轰动性的成功。整个伊顿都找不出第二个比他还美好的生灵,也找不出第二个比他更风度翩翩、更举止优雅、更有魅力的人了。于是,路德维希·贝什米特不可救药爱上了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。尽管弗朗西斯任性妄为、喜怒无常、乱发脾气是常有的事,可这些缺点在路德维希眼里,反而让弗朗西斯变得更为鲜活。


  弗朗西斯是个被宠坏的孩子,但是路德维希猜想,也许所有迷人的家伙都是如此。这种骄纵与蛮不讲理的脾气反而是弗朗西斯惹人喜爱的原因。


   在伊顿时,他们形影不离。他们总是一起完成功课,虽然路德维希一个完成两份工作的时候居多;他们还一起躺在绿茵茵的草坪上,抬手挡住刺眼的阳光;路德维希还总是抱着摄像机,拍下弗朗西斯登台演出的精彩画面,并把照片洗出来,挂满了一面宿舍的墙。



   而假期的时候,弗朗西斯却会飞奔至校门口,扑到来接他的绿眼睛的小男仆的怀里。他们过分亲昵的举止总是让路德维希不适。但总而言之,他与弗朗西斯平稳的做了五年的朋友,他也暗恋了五年弗朗西斯。这五年,路德维希小心翼翼地爱着弗朗西斯,努力克制着自己,与弗朗西斯保  持着朋友间应有的距离。时光就这么平稳的渡过,直到他们十八岁,准备从伊顿升到剑桥时,发生了意外。


   那是一个有着血红的夕阳的下午,他刚踏进宿舍门口,便嗅到了一股异香,像带着露水的玫瑰花与鸢尾花的芳香的混合物,有着摄人心魄的能力。异香随着路德维希的脚步而越来越浓,指引他走向弗朗西斯的房间,他用力攥拳,让指甲嵌入肉里,苏醒了自己的理智,把自己的脚步停到了房门外。无论是这股异香、间里隐隐传来的喘息与呻吟声、还是他靠着生理的剧痛硬生生压下来的生理的本能反应,都昭示着一个事实。弗朗西斯在分化,且变成了一个omgea。


    波诺弗瓦家族接到消息后,便立刻接走了弗朗西斯。原因无他,伊顿不欢迎omgea。学校与波诺弗瓦家族都对路德维希克己复礼的高尚行为予以了嘉奖。然而路德维希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。

    

  暑假,路德维希登门造访,却看见弗朗西斯被环绕的仆从围在中间,头上带着他几乎承受不住的珠宝,穿着华丽的衣服,像一株绮靡、被酥粉脂垢浸透了的茶花,双眼无神,完全看不出他曾经在马上驰骋的风采。那位有着翡翠色眼睛的男仆,身着燕尾服,立在他身侧,握着他的手。


  “路易,你来了。”弗朗西斯挤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,“我被禁止出门,禁止打球,禁止骑马射箭,禁止演出,我唯一能干的,只有在社交季的舞会上挑几只冒着傻气的舞,装成小傻瓜逗那群愚蠢的Alpha开心了。”


“我再也去不了剑桥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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